爱的演绎
两个应该结束的人因为那份爱没有悬念的又纠缠在了一起。
这样的故事已经在过去的一年里上演了无数次,分手又合好,再结束然后又走在一起,如此反复纠缠不清,不要说旁人看了要笑,作为当事人的他们也已经麻木不仁了,可是能怎么办呢?
谁让他们要在合适的时间错过,在错误的时间相爱,一错再错。
相爱又不能洒脱的过,分手又不舍得,怎么就没有两全的事情呢?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事情要找到平衡的支点,所谓约法三章破萤而出:
爱的约定
一个前提:不能放手,爱还要继续;
两个基础:彼此相爱和快乐;
三个原则:1.他绝对不能生孩子。(在成为他的情人之前她已经是一个母亲,深知孩子的无辜,我们造的孽由自己承担就足够了,尽管对他来说是一个很残忍的选择和承诺,可是怎么办呢?不想再造成孩子的不幸哪怕只是一个可能。)
2.自行解决好时间的问题。(模范丈夫和好情人应该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可是他认为可以,想要同时做到和得到,那么她愿意相信他也会尽量给予能够忍受范围内的配合,只要他能够陪伴着她给予她爱和快乐就足够了。)
3.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会有欺骗和隐瞒。(成为情人这种不能为社会和道德所允许的关系,已经是一种悲哀了,这种前提下相爱的两个人还不能相互坦诚相互尊重那么这样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除了这些以外,在往后相处的生活中有各自在意的和忌讳的细节,应该成为注意事项尽量避免,这样才能过滤掉不开心的因素,只留住快乐和幸福。也许过程会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但没有辛勤的付出怎么可能真正拥有自己渴望的爱情呢?
他们是真的相爱,爱得认真也爱得痛苦,正因为这样所以不能随心所欲,放纵自己跟着感觉走,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肩上还有许多属于他们的责任,还需要对身边的亲人和家人有交待,思量之后能够委屈的只有自己而已,庆幸的是人生路上还有你相知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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